〔經濟日報/林子桓/109.9.14〕
一般常見人壽保單停效的狀況,通常就是未按期繳交保險費且超過寬限期間仍未繳交,導致保單效力停止。不過,如果有約定自動墊繳的保單,保險公司會以保單當時扣除保單借款本息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來自動墊繳應繳的保險費,延長保單效力。
另外一種狀況,就是未清償的自動墊繳保險費本息或保險單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也會致使保單停效。 依保單條款約定,保單停效前通常有30天的繳費寬限期,保戶在寬限期內繳付保險費,就不會影響到保單效力,但依不同的繳費方式或保險商品可能有不同約定,仍要回歸保單條款內容。
保單停效對保戶最大的的影響就是,停效期間內若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因此,提醒保戶最好定期檢視保單狀況,如發現保單有停效情形速辦理復效以維持保險保障。